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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12·2”较大沉船事故调查报告公布,5家单位及多人被追责问责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贵州从江翻船事故公布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直接原因涉及非法载客、严重超载、操作不当,大量河水涌入船舱导致船舶沉没。这起事故导致船上13 人全部落水,造成8人死亡。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贵州从江翻船事故公布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直接原因涉及非法载客、严重超载、操作不当,大量河水涌入船舱导致船舶沉没。这起事故导致船上13 人全部落水,造成8人死亡。

贵州黔东南“12·2”较大沉船事故调查报告公布,5家单位及多人被追责问责

事发水域 资料图

根据贵州省应急管理厅11月4日公布的调查报告,2024年12月2日9时12分许,黔东南州从江县平正河背雷水电站库区距电站大坝约4.3公里处水域,一载有13人(含驾驶人)的乡镇自用船舶行驶途中沉没,船上人员全部落水,造成8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贵州黔东南“12·2”乡镇自用船舶较大沉船事故是一起个人违规驾驶未经检丈、登记的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严重超载,属地党委政府管理不到位,有关部门指导不力,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12月1日,从江县刚边乡加么村村民王某华邀约同村村民于12月2日至八旧桥(地名)采集钩藤(中药材),并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事故船舶船主梁某林(52岁,未参加过船舶驾驶专业技能培训)请求其于12月2日8点30分在八旧桥驾船帮助渡河。梁某林以自己有事为由拒绝。

2024年12月2日7时37分,王某华再次电话联系梁某林,告知其已经从家出发到达铜矿(地名),请梁某林通知其儿子梁某海(25岁,未参加过船舶驾驶专业技能培训)驾船前去帮助渡河。随后,梁某林通过电话安排梁某海前往接送,梁某海同意。

2024年12月2日8 时30分许,王某华一行12人先后到达八旧桥附近,梁某海带其前往上船点。上船前,王某华等每人支付给梁某海10元作为报酬。自8时40分,梁某海分两次,每次6人,沿相同路线将村民送往河对岸(单次行驶距离 211m)。当运送第二批村民到达对岸,船上村民尚未下船时,首批上岸的村民反映附近没有钩藤,提出到上游采集,并陆续登船,船上人员达到 13 人(含驾船人),此时事故船舶吃水超过活鱼舱顶部开口,河水从活鱼舱漫入船舱,梁某海安排乘船人刘某用自制简易水瓢往外排水,并在乘船人林某昌帮助下驶离岸边,发动船上挂桨机,沿平正河左岸往上游行驶。当船离岸行驶后,船舱进水量加大,船舶干舷不断降低,行驶约168m后,船艏部左右两舷大量进水,船舶迅速下沉入水,船上13 人全部落水。船舶沉没后,5 人自救互救上岸,8 人不幸遇难。

事故发生后,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省长率领省直相关部门赴现场组织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黔东南州、从江县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与沿岸村组干部、群众 50 余人沿河搜寻失联人员。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共19人,组织 8 辆救护车(随车医护人员27 人)、4 艘救援船只等开展事故搜救。12月2日13 时12分,8名失联人员全部打捞上岸,经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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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直接原因系梁某海驾驶乡镇自用船舶过程中非法载客、严重超载、操作不当,船上人员相对船体重心靠前,事故船舶整体重心前移,呈艏倾姿态,船艏方向吃水超过船舶活鱼舱开口位置,河水从活鱼舱漫入船舱, 船舶总质量持续增加, 压低船舶干舷,当兴波浪高于船舶干舷后,大量河水从船艏涌入船舱,干舷消失,浮力不足,导致船舶沉没。

梁某海违规驾驶未经检丈、登记的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严重超载,未配备救生器材,航行中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被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调查。

涉事船主梁某林未主动向刚边乡人民政府申请乡镇自用船舶检丈、登记,未配备救生器材,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刚边乡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贵州省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还建议,黔东南州要深入分析乡镇自用船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业部门、乡镇、村(社区)、船舶所有人四级安全管理体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镇自用船舶的监督管理,切实开展乡镇自用船舶检丈、登记工作,严厉查处超员超载、非法载客等行为。村(社区)要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乡镇自用船舶所有人签订安全告知书。乡镇自用船舶所有人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乡镇自用船舶使用、管理安全正规有序。

与此同时,黔东南州要加大农村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用事故惨痛教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切实开展乡镇自用船舶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广泛推送安全航行常识,提高乡镇自用船舶驾驶人水上安全航行意识和技能;普及村民水上出行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引导村民不违规乘坐水上交通工具,增强水上出行的安全意识。

另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11月4日消息,2024年12月2日,黔东南州从江县平正河背雷水电站库区距电站大坝约4.3公里处水域发生一起翻船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9.56万元。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对从江县委、从江县人民政府、从江县交通运输局、刚边乡党委、刚边乡人民政府等5家责任单位和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诫勉1人、责令5家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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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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